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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做市与高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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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交易对市场的影响

高频交易是一类特殊的算法交易,它基于某种交易策略,利用高速计算机以极高的频率关注相关信息,并发出交易指令自动完成买卖。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简称CFTC)认为高频交易有如下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通过算法程序进行决策、生成委托单、执行成交程序等;二是延时很短,目的在于最小化反应时间;三是指令进入系统的速度快、高速连接市场;四是信息量大,即不断有报单和撤单的交易行为。

高频交易监管的国际经验

美国的主要监管措施

加强对高频交易行为的信息收集和日常监测。在美国,单只股票既可以在纽交所等传统交易所交易,也可在BATS等新兴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市场的分割催生了高频交易的诸多投资策略,也造成了监管者无法对全市场的交易数据进行合并跟踪和监测。为此,美国监管部门开始着手建立综合审计跟踪系统(Consolidated Audit Trail System),要求各交易所披露完整、格式统一的订单簿数据,并以此为基础对高频交易的订单进行合并监测和分析,据以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政策。同时,对高频交易者(High-Volume Traders)分配专门的识别代码,要求经纪商在交易发生后次日,将交易记录上报美国证监会,以便分析与调查是否存在操纵市场等行为。

针对高频交易行为可能对市场扰动建立相应的过滤机制。一是禁止无审核通路(Naked Access)。无审核通路是指经纪商在没有任何审查的情况下,将向交易所发布指令的席位和高速链路通道租用给交易者以提高交易速度。2010年1月13日,美国证监会担心指令错误会增加经纪商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暴露,要求经纪商实行风险监控流程,在指令到达交易所之前,过滤错误和超过交易者信用与资本金承受风险范围的交易指令。二是对过度指令进行收费。高频交易者频繁的交易挤占了交易所的系统容量。2010年5月6日闪电崩盘的下午,纽约证券交易所(简称NYSE)就没有足够的系统容量来处理非常时期大规模的报单与撤单。为此,美国开始考虑限制指令成交比例(Orders-to-Executions),并对过度指令收费。如纳斯达克开始讨论是否将指令成交比例降至10以下,同时针对在全国最佳报价(the National 期权做市与高频交易 Best Bid and Offer,简称NBBO)之外超过总指令量0.2%的每笔指令收取0.005~0.03美元的费用。

完善市场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是完善异常交易的熔断机制。熔断机制通常指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点数时,交易随之暂停一段时间,或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格波幅不能超过规定点数的一种交易机制。美国原有的熔断机制仅针对指数,无法避免高频异常交易对个股的冲击。2010年6月10日美国证监会宣布对标普500(S&P 500)指数成分股适用新的熔断机制,即如果证券价格变动超过5分钟前价格的10%,则该证券暂停交易5分钟。同年9月10日,美国证监会又宣布将熔断机制的适用范围扩大至罗素100指数(Russell 1000)指数的成份股和某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二是建立错单取消机制(Breaking Erroneous Trades)。当交易执行结果存在如价格、数量、交易单位、证券代码等明显的错误时,交易可以在交易双方的申请下或者交易所官员的裁定下予以撤销。正常市场环境下,取消错单的申请必须在交易执行完成30分钟内进行,交易所对于错单的处理应该在收到申请后30分钟内就要完成,特殊情况下不应超过第二天开市前。

欧洲的主要监管措施

在欧盟层面,正在制定的《金融工具市场指令2》(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 2, 简称MiFID2)力图对高频交易进行适当监管。但欧洲各国分歧较大,如法国主张征收金融交易税,德国拟出台限制高频交易中大量撤单行为的监管草案,而英国坚决反对,认为金融交易税等限制措施将损害金融业的竞争力。

德国认为MiFID2草案的审议时间较长,而针对高频交易的监管迫在眉睫。2012年9月,德国联邦金融管理局(BaFin)出台了全球第一部专门针对高频交易的监管草案(Act for the Prevention of Risks and the Abuse of High Frequency Trading),并分别于2013年2月、3月在德国众议院与参议院通过,其主要框架与措施如下:

将高频交易商纳入监管对象。在德国,高频交易商使用自己的账号交易或是没有提供金融服务时(除非高频交易商提供做市业务)无须受到BaFin的批准与监管;然而,在新的高频交易监管草案中,上述机构都将根据德国银行法案(German Banking Act)的要求被纳入监管对象,同时对新设立的高频交易商实行市场准入制,明确高频交易商从事做市业务时的做市义务。

界定了高频交易中的市场操纵行为。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认为如下高频交易中的行为可能形成市场操纵:试探性指令(Ping Orders)、误导簇交易(Quote Stuffing)、引发动量交易(Momentum Ignition)、分层与欺诈交易(Layering and Spoofing)。与通常市场操纵行为以是否影响市场价格为标准不同,高频交易中的市场操纵行为判定基于如下几点标准:(1)是否干扰或延迟了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转;(2)是否使得第三方在交易系统中较难做出买入或卖出的决定;(3)是否对某些金融资产的供求关系造成错误或误导。

指令成交比例(Order-to-Trade)与最小报价单位(Minimum Tick Sizes)的限制。设置一定的指令成交比例可以防止高频交易频繁报撤单、干扰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高频交易的指令成交比例,更容易在市场中形成真实的流动性,而不至于市场中其他参与者无法获得高频交易提供的流动性,形成所谓飘忽不定的流动性。最小报价单位对于高频交易来说至关重要,例如高频交易中的做市策略其实就是利用信息不对称赚取买卖价差。与指令成交比例类似,过大的最小报价单位会导致市场流动性降低,过小的最小报价单位会影响市场价格发现过程,因为高频交易商会利用过小的最小报价单位来掩饰自身交易意图,从不使用高频交易策略的投资者处获取利润。科学测试并设定最小报价单位是此项监管措施的关键。与MiFID2草案不同,德国并未对高频交易商的指令停留时间有所限制。

期權做市與高頻交易:一位在美國從事個股期權做市商的萬字心得

在Pro-rata的機制下交易者並沒有這個意願去改善價格而是更改掛單的量去獲得需要的成交量,在pro-rata的交易所spoofing的交易員需要成交大單時,通過逐步增大size觀察跟單的size來停止自己的更新,達到平均成交價格的最優化,例如掛1.38賣後無人跟單,撤到1.39,掛10手時有10手的跟單,提高到20手時有總size 40,但提高到30手時總size 45,即可知此價位的最大提供量到達了,在次優的價格1.4,1.41…也如法炮製,假設需要成交100手,可以通過此方法吸引出流動性提供者並最快地撤單並掛出方向的買單達到最優的平均成交價。

冰山訂單國內沒有,比如説客户想買1000手,他直接掛了1000手上去,市場上和其他交易者都看到了,所以每次呈現的是100手,成交完100手之後再跳出新的100手,不讓你知道我到底要成交多少手。Trade for Rebete之前也有提及,交易者不是靠價差賺錢的,而是靠流動性賺錢的。

高频交易的定义、特征、分类和优缺点是什么?

“高频交易”作为市场上最热门的词汇之一,它却没右明确的定 义,大多数人对高频交易有其独特的理解。 SEC & CFTC把高频交易商定义如下:高频交易商就是指运用高 速系统监控市场数据并提交大量订单的自营交易公司。高频交易商应 用数最化方法和算法系统,从而使得他们入市和策略执行的速度最大 化。有的高领交易商具有自营交易员和做市商的混合身份。还有一部 分高频交易商使用市场Delta中性策略,即每个交易日结束之后从本 空仓,另外一些高频交易商则不采用Delta中性策略,持有净空头或 期权做市与高频交易 净多头仓位。

CESR对高频交易作出这样的定义:高频交易就是自动化交易的一 种形式,并且以速度见长。运用复杂的计算机以及IT系统,高频交易 员以毫秒级的速度执行交易并且在日内短暂持有仓位,往往高频交易 员每天结束之后不持有新增仓位。高频交易具有许多策略,然而主要 是通过超高速交易不同交易平台之间的金融工具来获得利润。高频交 易与算法交易、黑箱交易不一样。算法交易主要是指运用计算机算法, 依照价格、时间等参数执行订单。

独立咨询机构TABB是这样定义高频交易:高频交易是指找到市 场流动性不均衡和其他短期价格无效机会而获得利润的完全自动化的 交易策略。高频交易策略往往跨越了股票、固定收益、衍生品以及外 汇市场,有着高换手和市场中性等特征。

高频交易具体是什么?简而言之,高频交易工作的时候,微型指 令的频率上兆,交易指令的速度是毫秒级。客户从本地发出交易指令 到高领交易商,再转发到交易所,时延不能大于30毫秒,为了保证这 个速度,你的终端机必须要和交易所同位。假如涉及不同场地交易 所得同类产品的对冲,互联网这种第三层接人是不适宜的,必须采 用数字数据网物理层接人,从而保证数据传输的延时在符合要求的 范围之内。

上面所说的这五大特征则决定了高频交易实际上是超短线的套利 交易,所以来寻找流动性、优化订单执行为目的的算法交易不属于高 频交易的范围之内。而具有上述特征的高颇交易根据其最化模型主要 交易,所以来寻找流动性、优化订单执行为目的的算法交易不属于高 频交易的范围之内。而具有上述特征的高频交易根据其量化模型主要 分为两类:

(1)自动做市商高频交易系统。自动做市商系统运用自有资金持 续买卖股票,并且从买卖价差中获利。做市商有着低风险、低资金以 及低回报的特性,所以大量的交易是获取利润的必然之路。作为一种 典型的被动策略,做市商为市场提供了流动性并获得交易所的手续费 折扣。运用自动做市商系统的公司可能是交易所正规注册的做市商 (具有报价义务),也可能是只运用做市商策略赚取利润的独立公司(不具有报价义务)。

(2)量化Alpha高频交易系统。量化Alpha。系统分析个别资产以 及资产组合的历史时间序列,来寻找价格相关性以及可行的交易模式, 实时分析市场数据,并且从暂时的市场非理性中获利。统计套利、动 量模型、配对交易、均值回归以及新闻挖掘均是量化Alpha的典型策 略。量化Alpha策略能够跨资产类别施行,比如股票、期权、期货、 指数以及波动率等,也能够跨市场施行。

近几年以来,“高频交易”成了美国财经媒体上高频出现的词汇之一。那么,高频交易具体是指什么?

比较积极的高频交易商在市场交易中所占份额是最大的,而且 获利也是最多的。其中,最积极的高频交易商在与大型机构投资者之 间的交易中可以通过屏份期货合约获得1.92美元的平均利润,在与散 户交易者之间的交易中更是能获得3.49美元的平均利润。另外,被动 型的高频交易商在与机构交易者之间进行交易的时候会在每份期货合 约中通受小额亏损,然而在与散户交易者进行交易时就能获得更高的 利润,平均位是每份合约5.05美元。

(1)赚取通道费或者成交量回扣。很多大型高频交易商通过在不 同的交易通道上挂单提供流动性,而各个电子交易所提供相应补偿, 其特点类似于做市商。

(2)闪单交易或者闪电交易。众所周知的高盛软件工程师阿列尼 可夫事件,加速了闪单策略基本原理的普及,让闪单高频交易进入白 炽化竟争阶段。闪单交易方式则是由美国期货交易所特有的闪单指令 所造成的,而闪电交易方式主要依靠做市商制度,而这些在中国还没 有成形。

(3)算法交易。运用计算机算法,把大单指令分割成许多小单指 令的交易模式,从而使得交易商有效地控制大额建仓或行平仓过程中 的冲击成本,其美名曰“幽灵单”。

(4)“期权做市与高频交易 炒手”交易模式。比如中国炒手一天单个品种的成交量大概 能占到总体成交量的5%-20%不等,通常是500毫秒成交一次,通过 频繁的挂单和撤单来获取价差,并且手续费很低,在某种程度上加速 了期货市场博弈生态的恶化。

高频交易的优点是能够实现高收益并且降低风险的理想交易,其 缺点则是资金容量有限制,对交易软件和硬件的要求极高。具体来说, 高频交易的优缺点如下:

(2)缺点。高频交易并不是适合每个人,由于它对性格、反应以 及心态要求都极高。它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其资金容量很有限, 由于非常简单,你可以交易这么短,就是一秒内,市场的筹码就是这 么点,你能够投入多少资金呢?就好比是一个大石头扔到小水坑里面, 那里面的水全部都溅出来了,它就会冲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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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做市与高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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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市场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来源:中国证券报 时间:201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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