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语中翻译"外汇经纪人"
Resolution 006-0598 of the emergency 经纪人的工作及其监管 financial board concerning rules on authorization and operation applicable to exchange operators.
Resolution 98-03-01 of the Central Bank of Venezuela concerning rules on exchange operators on the frontiers.
It should be emphasized here 经纪人的工作及其监管 that the foreign exchange brokers mentioned above, with the exception of stockbroking companies, are subject to control and oversight by the Superintendence of Banks.
On 8 July 2011, the Superintendence of Finance issued circular letter No. 65, which stipulates that supervised entities, their directors and their officials must strictly comply with the obligations laid down in title I, chapter XI of 经纪人的工作及其监管 external circular No. 007 of 1996 concerning the system for managing money-laundering and terrorist financing risk, when concluding transactions in the capacity of foreign exchange brokers.
如涉及其他根据第1735号法令第4条和2000年第8号对外决议第7条必须通过外汇市场(外汇经纪人 和结算账户)进行的外汇交易, 则所有受监管实体,包括外汇经纪人,均须按照《金融系统组织法》第120条采取措施防止和查明洗钱行为。
For other foreign exchange transactions which, under article 4 of Decree No. 1735 and 经纪人的工作及其监管 article 7 of external resolution No. 8 of 2000, must be channelled through the foreign exchange market (foreign exchange brokers and clearing accounts), all entities subject to supervision, including foreign exchange brokers, are required by article 120 of the Organic Statute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to adopt measures to prevent and detect money-laundering.
经纪人的工作及其监管
积极探索,为全省数据经纪人试点输出“海珠经验”
广州市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围绕“怎么选”“怎么干”和“怎么管”三个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首创遴选标准,制定数据经纪人分类分级标准,明确“试点门槛”,提升试点覆盖度,能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地遴选数据经纪人。二是鼓励大胆探索,一方面,为数据经纪人设立“规定动作”,明确试点工作机制、工作内容、业务范围、业务场景等相关内容。另一方面,鼓励数据经纪人创新“自选动作”,根据各自领域特色,科学有序地探索数据经纪业务。“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搭配,鼓励数据经纪人创造性开展试点工作。三是包容审慎监管,通过与数据经纪人签订“信任协议”来兼顾安全可控与创新突破,既为新兴业态活动留出充足空间、避免错失发展机遇,又稳妥审慎监管、避免造成严重后果。
创新推进,为全国数据要素流通创新输出“广东模式”
数据经纪人主要有三方面的职责,一是受托行权,即数据拥有者可以授权数据经纪人行使权力;二是风险控制,在数据流通交易过程中起到中介担保作用;三是价值挖掘,挖掘数据要素价值,充当数据价值发现者、数据交易组织者、交易公平保障者、交易主体权益维护者等多重角色。
保险经纪人
按现行的保险法规定,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包括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经纪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保险专业知识和技能,通晓保险市场规则、构成和行情,为投保人设计保险方案,代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议达成保险协议。保险经纪人不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对给付赔款和退费也不负法律责任,对保险公司则负有交付保费的责任。因经纪人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的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经纪人承担赔偿责任,经纪人的活动客观上为保险公司招揽了业务,故其佣金由保险公司按保费的一定比例支付。
保险经纪人 起源
保险经纪人 再保险经纪人
在再保险市场上则有再保险经纪人,即基于原保险人的利益,为原保险人安排分出、分入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人。再保险经纪人,是指接受再保险分出公司委托,为再保险分出公司与再保险分入公司办理再保险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按约定收取佣金的保险经纪机构。
保险经纪人 岗位职责
保险经纪人 资格分类
保险经纪人 报考资格
保险经纪人 任职资格
保险经纪人 从业资格
保险经纪人 条件资格
保险经纪人 经营业务
保险经纪人 主要作用
保险经纪人 组织制度
保险经纪人 主要分类
保险经纪人 中介区别
4、法律上承担的责任不同。客户与保险经纪人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如果因为保险经纪人的过错造成客户的损失,保险经纪人对客户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而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代理被代理关系,被代理保险公司仅对保险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负责。
保险经纪人 经纪代理
保险经纪人 经营管理
保险经纪人 监管制度
保险经纪人 准入监管
保险经纪人 发展状况
保险经纪人 保险困惑
首先看保险公司。截至到2004年12月,中国寿险市场已经由1988年的一家垄断局面,发展到拥有10家中资保险公司和27家外资保险公司。随着政策监管制度的日趋放开,还有更多的外资保险公司正在排队等待进入中国寿险市场。竞争的加剧提供给了消费者更多的挑选余地,但同时也增加了消费者在选择时的困难。
再来看寿险产品。我们将寿险产品划分为六大需求类别:意外险、保障险、健康险、养老险、子女险和投资/储蓄险,在六大需求类别下,根据产品的具体保障功能的差异,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十三大产品类别。寿险产品种类繁多、功能价格千差万别,条款繁琐复杂、难以理解,使得消费者在选择上存在困难。
最后,消费者对现有的代理人销售队伍存在着诸多不满。绝大部分的代理人销售队伍平均只熟悉2-3个保险产品,专业素质的不足使代理人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误导和欺骗行为,采取利益驱动、产品导向的推销方式,而不是客户需求导向的销售方式,这种做法使消费者产生了普遍的不满和信任危机。
总的来说,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上存在的诸多问题,其实从根本上揭示了一个必然规律:寿险销售方式必将从产品导向的推销方式,变革为需求导向的咨询服务方式,从而为消费者创造真正价值。这是每个行业的必然规律,保险行业也是如此。在行业发展的初期,供给方占据垄断地位,消费者处于被动地位,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随着行业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主动权逐渐从保险公司过渡到消费者手中,因此,也只有真正从客户需求出发的咨询服务模式才是真正长远有效的销售方式。
经纪人的工作及其监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为加强对演出经纪人的管理,规范演出经纪活动,我司起草了《演出经纪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现将征求意见稿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5月11日前书面答复我司。
联系人:文化市场司演出处 杨颢伟;
传真:010-598818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此函。
第一条 为了规范演出经纪行为,保障演出经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演出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演出经纪活动,是指营业性 演出组织、制作、票务销售等营销活动,营业性演出和演员居间、代理、行纪等经纪活动。
本办法所称 演出经纪人 ,是指从事演出经纪活动 的 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从事营业性演出和 演员居间、代理等经纪活动的 个体工商户。
第四条 经纪人的工作及其监管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 主管全国演出经纪人和演出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演出经纪人和演出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演出经纪人 是 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应当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有3名以上具备演出经纪资格,取得《演出经纪资格证书》的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台湾地区 以及外国籍在 中国大陆 境内从事演出经纪活动的人员)。
演出经纪人 是 个体工商户的,应当具备演出经纪资格,取得《演出经纪资格证书》 。
(二)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 演出经纪人员 培训考试点;
(四)制定并公布 演出经纪人员 继续教育大纲。
第八条 演出经纪人员 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 职业道德 水平,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10小时。演出经纪人应当鼓励演出经纪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